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评审结果公示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经申报、初评和终评程序,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评审通过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2月28日-3月5日)。
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经申报、初评和终评程序,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评审通过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2月28日-3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司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 军
联系电话:010-66097863 传真:010-6609710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南楼239房间
邮编:100816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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