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体育学院接受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初试申请攻读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函
请你委会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指导上海体育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复试录取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体育学院接受
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初试申请攻读
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函
教学厅函〔2020〕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海体育学院申请开设硕士研究生冠军班的函》(沪教委高〔2019〕42号)收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冠军班全体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充分发挥上海体育学院师资、科研、学科平台优势,加强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弘扬拼搏奋斗精神,服务建设体育强国战略,经研究,同意上海体育学院参照北京体育大学冠军班模式,从2020年起接受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初试申请攻读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请你委会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指导上海体育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复试录取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特此函复。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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