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党委,各高职院校、各区(县)教育局党委:
现将天津市教育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2月1日
天津市教育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及市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内涵建设为中心,着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质量效益,切实推动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取得新进展,促进教育公平取得新成效,实施素质教育取得新突破,加强党的建设再上新水平,努力开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战略发展研讨。书记、校长带头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宣讲形势政策制度,书记、校长带头上好新学期形势政策教育第一课,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加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和辅导员培训力度,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宣传我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组织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
2.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大力开展学科德育,深入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优化育人环境。加强中小学德育评估工作,落实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团干部及高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评选优秀德育工作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国防教育。积极创建素质教育示范校、中华传统文化校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快天津教育博物馆筹建工作。
3.全面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在上好体育课的基础上切实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办好学校健康教育大讲堂,做好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启动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筹备工作,深化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积极参加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文艺展演活动。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状况专项调查及减负专项活动。
4.持续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落实高中学生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完善中职教育助学金制度,扩大免学费政策覆盖面。做好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工作,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支持和鼓励学生创业。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扩大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政府采购覆盖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我市高职院校外地户籍毕业生就业落户政策。
二、坚持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基础教育现代化水平
5.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计划。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水平为重点,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新建和改扩建20所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民办幼儿园扶持发展项目,深化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分类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完善学前教育教研和业务指导网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加强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制定并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6.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以内涵建设和质量效益为重点,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2013—2015年)。完成首批120所义务教育学校达标验收任务,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完善校舍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管理应用机制,提高使用率。依据生源变化,加强教育资源建设,进一步落实就近入学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管理的学籍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入学政策。
7.实施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以硬件建设现代化、标准化和软件建设多样化、特色化为重点,实施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2012-2015年)。新建和改扩建首批10所农村高中,着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深化首批24所特色高中试验学校建设,推出第二批10-15所特色高中试验校。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值评价改革试点。
8.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巩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成果,推动特殊教育由义务教育阶段向两头延伸,积极发展学前和中职特殊教育。着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施设备使用效益。制定并实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管理办法。继续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教服务。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率。
三、深化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水平
9.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方案。加强国家级中职示范校建设,推进国家级高职骨干校建设。高标准完成市级中职和高职示范校年度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中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加强高职院校特色专业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启动市级高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完成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办好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根据赛项内容和技术标准,继续开发特色教材,引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
10.加快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建设。基本完成园区二期三所高职院校和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基本建成国家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和质量检测评估中心、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等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项目。巩固园区一期建设成果,深化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工作。加强园区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共管理平台和资源服务体系。
11.深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中高职五年系统化培养试验,做好高职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拓宽各级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发展通道。深入实施“双证书”一体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认真开展中职学校教学评估和高职专业教学专项检查,建立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制度。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进一步优化职教集团资源配置、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参与600个“职业培训包”开发工作,搞好100个关键工种的岗位技能培训,年社会培训量超过6万人次。
12.加强终身学习平台建设。加快天津开放大学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建设一批社区教育示范校和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创新继续教育服务机制,加快市民终身学习资源库及市民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提高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办好2013年全国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
四、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3.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加强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升级改造7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开放共享100门市级精品课程。落实国家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目录,调整优化专业布局,指导高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公告工作。深化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双学士学位试点工作。做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和硕士论文抽审工作。
14.促进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完善分类管理、分类支持机制,引导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学科和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推进“985工程”、“211工程”建设。搞好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验收工作。开展外国语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加快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新校区和健康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科技大学土地资源调整。落实高校设置“十二五”规划,做好城建学院更名工作。
15.全面落实高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扎实推进30个“重中之重”学科、84个市级重点学科、150个品牌专业和59个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组织好国家重点学科评估验收及新一轮重点学科评审准备工作,力争实现市属高校一级国家重点学科零的突破。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基地)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提升高校承揽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能力。搞好高校综合投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6.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服务能力,再落地转化20项科技创新成果。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着力提升创新服务能力。继续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加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搞好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深化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加快9个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提高各类专门人才培养质量。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平台,积极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做好“博士服务团”人员选派管理工作。
17.大力实施“2011计划”。全面落实我市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围绕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鼓励高校建设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再培育5个“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的市级协同创新中心,积极探索校校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的有效运行模式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大人事管理、考核评价、资源配置等制度机制改革创新力度,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创新能力。
18.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完成校园网升级换代和高校无线漫游示范项目,启动各类教育数字化校园示范建设项目,加快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新模式。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建成教育机构与学生基础数据库。加强教育信息化制度建设,加快信息化管理机制体制改革。
五、深化教育改革开放,着力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9.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6项国家级、112项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广高效课堂教学实践经验,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加强实践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比例,推进普通本科与高职教育分类招生考试,稳步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大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加强对独立学院的规范管理。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行教育公共服务标准化。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年内要有半数以上的高校完成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深化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加大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力度,探索建立高校财务公开制度。
20.完善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机制。加强整体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制度建设,完善会议、调研、政策协商等工作制度,搞好教育综合改革顶层设计。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过程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补充一批基础好、积极性高、初显成效的项目,淘汰一批问题项目。筹备召开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会,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典型示范,对改革成效显著的试点项目给予奖励支持。
21.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制定并实施大力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意见。建立外国留学生预科学院,建设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开展“留学中国—在华留学生阳光运动之旅”活动,力争外国留学生人数突破2万人。加快中国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天津)建设。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力度,新建3所孔子学院(课堂)。新增5-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筹建天津朱利亚学院。实施高校聘请外国专家特色项目。与国外高水平大学深入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位互授和科研合作。加大面向首都和环渤海区域的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22.落实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任务。深入开展教育援疆工作,支持和田天津高级中学建设,搞好双语教师和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启动新一轮教育支援西藏昌都地区工作。推进对口支援青海黄南州、重庆万州工作,落实甘肃—天津“9+3”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项目。做好民族班扩招工作。
六、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构筑教育人才高地
23.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贯彻国家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工作情况的指导。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深化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和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24.推进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加大农村音体美和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缓解师资压力。深化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实施农村骨干教师千人计划。推进中小学优秀教学校长培养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培训工程,建立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积极做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加大城乡教师对口支援交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滨海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5.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能工巧匠”进校园项目,引进500名企业技能高手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落实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完善兼职教师资源库,建立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常态机制。继续实施中职教师学历和专业水平提升计划,落实职业院校新任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继续实施职业院校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与行业企业共建2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举办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
26.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作用,加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工作。积极实施国家“青年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积极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英才。深入实施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加大对高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和资助力度。落实高校辅导员职称职务评聘政策。
27.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力争入选国家和我市“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人才数量有新突破。积极推动特聘教授设岗学科向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培养和引进15名左右特聘(讲座)教授。实施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计划。认真做好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和优秀教学团队评选推荐工作。
七、强化依法治教,全面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28.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扎实推进《教育督导条例》和《学前教育条例》地方立法进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和执法检查制度。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机制。
29.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系,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现代化标准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标准。建立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本科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完善市、校、院(系)三级督导体系。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做好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30.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工作岗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建立健全机关和学校管理干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按照责任分工方案,对干部落实目标责任情况,实行重点事项全程督查和年终考核,切实提高执行力、公信力。
八、加强党的建设,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1.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科学理论为根本指导,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引导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切实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着力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制定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教育家和政治家的要求,选好配强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办学理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领导班子要成为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进一步完善落实领导班子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动市属高校筹备召开党代会,完成党委换届。
3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力度,以正职后备为重点做好市管后备干部补充调整工作。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干部培养规划,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6所高校培训基地建设。实施领导干部能力提升计划,举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论坛,对领导班子副职进行分类培训。继续做好高校年轻干部培训工作,实施高校管理干部海外研修项目。做好老干部工作。
34.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宏观指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的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协调和管理服务机制。研究制定高等院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优化人才工作环境,为高层次人才专业发展、成长进步、生活改善创造良好条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做好博士服务团人员选派管理工作。召开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会议。
35.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化“强基创先”工程,推进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长效化、常态化。继续开展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高校党委、院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积极探索在课题组、项目组、科研平台等新兴学术单元设置党支部工作,推进党组织进学生宿舍、进学生社团。举办高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示范班。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党员教育培训。重视在高校青年教师、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提高教师和大学生党员质量。
36.加强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校区统战工作合作共建新模式。开展党建带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无党派人士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赴区县挂职锻炼干部遴选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
37.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厉行勤俭节约。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和完善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困难学生的“三联系”制度,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服务师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8.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教育+制度+科技”工作要求和“健全实体性制度、完善程序性制度、融入高科技手段、实现全过程监督”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和完善具有天津教育系统特色的“6+1”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学术诚信、招标采购、基建后勤、教育收费、干部选拔、职称评定、人才招聘等方面的监管,形成科学规范、防范有力、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廉洁校园”。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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