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贵港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二层机构,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和《中共贵港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现就促进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教育信息化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破解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难题,促进教育的创新与变革,是加快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的重大战略抉择。教育信息化通过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注重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在促进教育公平和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共享、提高教育质量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推动教育理念变革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等方面具有独特的重要作用,是实现我国教育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动力与支撑。
我市是一个人口大市也是基础教育大市,绝大部分人口分布在农村,教育资源不足,发展不平衡。在新的形势下,教育信息化是我市从教育大市向教育强市迈进的必由之路。教育信息化是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市实施了一系列的教育工程,我市教育信息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投入不足,设备落后,加上没有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效用,我市教育信息化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市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正确对待,加以突破。
二、目标任务
(一)平台建设目标
1.全面提高教育城域网接入水平,确保全市中小学通过教育专网接入互联网实现“校校通”。到2014年底,全市所有高中、初中、乡镇中心小学和村完小都实现光纤接入,所有教学点都接入贵港教育城域网;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高中、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村完小都实现100M光纤接入,村完小以10M以上光纤方式接入教育城域网。
2.全面推进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的建设与应用。配合上级部门构建中央、自治区、市、县(市、区)、学校五级信息化教学资源库新体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各中小学校多渠道投入经费逐步实现“班班通”,到2015年全市有70%以上班级用上多媒体教学设备,50%以上的中小学实现“班班通”;到2018年所有中小学实现“班班通”。
3.加强教育城域网资源中心建设。根据教育信息化的需要与时俱进地建设教育管理平台与资源应用平台,按照上级的部署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的建设。
4.加强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到2015年所有初中、乡镇中心小学均建成计算机网络教室,全市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达8台;到2020年,所有村小均建成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全市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达15台。
(二)应用目标
1.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学方式变革。为师生建立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促进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试验。到2015年所有教师拥有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到2018年初中以上学生都拥有实名的网络学习空间。
2.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施教育管理信息化。(1)按教育部要求推进学籍管理系统应用。(2)积极推进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图书管理等数字化校园系统的建设和应用。(3)用好贵港市教育办公自动化平台,2014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初中、乡镇中心小学利用教育办公自动化系统收发公文,实现无纸化办公;2018年全市所有村小实现无纸化办公。
3.重视网络教学方法创新,依托国家数字教育平台和贵港教育城域网,全面普及网络视频教学,实现城乡中小学优质教学资源共享。2014年前重点做好名师课堂录播覆盖部分村小、教学点,并逐步试点名师课堂的现场直播;2015年名师课堂录播直播覆盖所有高中、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到2020年,名师课堂录播直播覆盖所有村小,并逐步实现“同步备课、同步授课、同步作业、同步考试”,从而达到优质学校和偏远薄弱学校之间、班级之间“理念共享、资源共用、优势互补、合作共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中小学校长是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第一责任人。要站在新的高度重新理清教育管理的工作思路,将信息化应用真正融入到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当中去。
2.各中学及乡镇中心小学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教育信息化工作,并设立教育技术装备专干(可由一名中层领导兼任),负责联系教育信息化和实验室建设方面的工作;设置与各学科组相当的信息技术中心(或电教组),其它小学要落实专门的信息技术人员。
3.信息技术中心(或电教组)的职责是负责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信息技术设备及网络管理维护和《信息技术》课教学工作。中心小学要指导所辖村完小做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信息技术设备及网络管理维护和《信息技术》课教学工作。
4.中小学信息技术人员的职责是保障学校信息技术设备正常运转与校园网络的安全畅通,以及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
(二)健全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机制
1.积极争取各级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本级教育信息化建设;欢迎社会各界给学校捐赠符合学校需要的教学设备。
2.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从学校公用经费(高中学费)中划出15%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实验设备的维护和补充,为提高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和应用水平提供经费保障。”各中小学要在年度预算中足额预算教育信息化经费,用于设备及耗材添置、维护维修、软件购买、教育城域网接入等。
3.保证教育城域网资源中心的投入。不断充实完善教育资源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促进教育城域网的完善和发展。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水平
1.根据我市信息技术教师、实验教师缺乏的现状,采取与高校合作以在职培训、定向代培等方式,为我市培养信息技术专业教师。
2.提高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学历水平。要求信息技术人员要达到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无法落实对口专业教师可用相近专业教师代替,但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3.加大对教育行政干部及学校领导信息化技能的培训力度。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掌握信息化技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信息化技术。
4.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对教师进行培训、测评。
(四)落实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信息技术》考试
从2014年开始,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进行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信息技术》考试,并将《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以一定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五)加强管理应用
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鼓励教师采用电脑网络备课、多媒体授课、交互式辅导、网络考试和在线评价等工作方式,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
(六)落实中小学信息技术人员职责与待遇
1.信息技术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计算。每50台计算机(包括其中的网络交换设备)的网络维护相当于1课时/周的工作量;每10台计算机的系统维护相当于1课时/周的工作量;每3至5个(视各校设备新旧情况)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相当于1课时/周工作量;对信息技术人员从事其它经常性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要计算一定的工作量,并按工作量落实相关待遇。
2.充分发挥其它学科教师在教育信息化方面的作用。其它学科教师参与信息化设备及网络维护参照信息技术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计算方法。
(七)加强督查督办
市教育局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年度教育督导评估内容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的督查,将教育信息化应用作为对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评估考核重要指标内容。要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督办。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督导检查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贵港市教育局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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