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南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商教发〔2013〕351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教育体育单位:
《商南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已经县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商南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商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11月25日
商南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为加快我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商洛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商南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强县”创建和“陕西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县”试点工作为契机,以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为核心,以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为基础,以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和公共平台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应用管理,大力推动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现代化,全面提升全县教育信息化水平。
二、建设目标
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健全,县、镇、校完成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满足教育应用需求。初步建成标准统一、业务整合、数据共享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及教育管理信息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与支持平台。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的服务能力及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三、建设任务
以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按照商洛市教育信息化统一规划,依托县政府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基础条件建设和全市统一框架下的各类教育管理和教学应用系统建设,逐步提升全县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
(一)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
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县政府成立商南县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全县教育信息化管理机制和行政体制,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创建工作。
县局要落实教育信息化工作具体管理股室,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县电教中心具体负责教育信息化业务工作,抓好业务指导和实践引领。
全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要求(1000人以上学校成立教育信息化技术业务部门,1000人以下学校设立教育信息化业务管理岗位,岗位数至少1个,师生人数500人以上按1岗/500名学生的标准<不含信息技术老师>设置),成立教育信息化技术业务部门,设置教育信息化业务管理岗位,全面负责和推进本镇(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在创建标准化管理机构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电教中心、学校信息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措施,解决好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中的各类具体问题,保障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力争到2013年底完成县、校两级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和验收评估。
(二)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已经接入互联网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已有接入网络进行宽带扩充和结构优化,建设和改善校园无线网络,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没有接入互联网的学校要尽快完成宽带网络接入。力争到2013年底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宽带网络全接入;2014年底实现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接入带宽达到100M以上。
启动“班班通”建设项目。逐步实施“班班通”建设项目,为教师配备教学专用电脑,为教室开通宽带网络、配备教学终端设备,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
职业学校要加大投入,在建设和完善校园信息化管理应用软硬件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学校教室和其它教学场所多媒体配备比率,积极开展虚拟实验室、仿真实训基地和校企合作的远程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
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是面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教学单位提供教育管理服务的教育电子政务集成系统,由省、市统一规划建设。在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顶层设计的框架下,按照统一的技术和数据标准,推进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及整合对接,最终建成全省统一、分级部署、实时交互、分层管理的教育管理综合服务系统。通过平台核心业务数据的积累和完善,逐步建立教育基础数据库,实现教育数据实时动态统计分析,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2013年底配合市上完成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业务应用系统的顶层设计,初步建成基础教育及中职学校有关学籍、教师、财务、资产等核心业务管理系统;2014年底配合市上初步完成全市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
教育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政策法规、招生考试、奖励资助和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提供信访投诉、网上办事、信息查询等各类便民服务的系统。该平台依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级、分层、分期建设,实现上下贯通,横向互联,共建共享的教育公众信息网络服务模式。力争到2014年底基本完成教育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四)提升信息化教学支持服务水平
县局在省、市教育教学与学习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框架下,建设面向各个学段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学习资源服务、教育教学服务、网络学习支撑等在线学习和交流服务功能的一体化网络支持环境。省、市级平台首先是建设覆盖基础教育大部分学段学科的免费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和充实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优质资源,实现推送服务。其次是搭建省、市平台互联框架,实现省、市、县、校共建共享的网络实名空间,开展网络教研、远程互动和在线学习等应用活动。三是实现对各级平台的应用数据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估管理。县局在省、市平台框架下,依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完成县级平台建设,并与省、市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全省教育网络应用身份统一认证,形成标准一致、分级部署、分层管理的省、市、县教育教学与学习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13年底完成教育教学与学习支持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部署;2014年底基本实现平台全接入,初步建成教育教学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一是基本完成基础教育资源全覆盖,建设和征集特色教育资源,开展特色服务。二是通过立项建设和征集基层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和视频公开课,积极探索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政策环境和技术路线,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资源服务模式。三是启动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稀缺资源建设。建立政府立项引导、多方参与建设的资源共建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其他力量按照政府要求参与资源研发,力争三年内建设基本满足各级各类学校教学需要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启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通过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和网络教学活动。启动建设专用的网络系统,开展校际间、教师间的网络教研活动,对师资条件匮乏但有条件接入网络的教学点,要逐步建设教学点与条件较好学校同步上课的网络环境条件,利用网络课堂把优质教育资源快速传递到农村边远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在网络学习空间的有效应用多下功夫,深入研究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教育内容,变革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与学习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到2013年底为15%的初中以上学生、50%的“班班通”学校教师开通网络实名空间;2014年底为30%的初中以上学生、“班班通”学校全部教师开通网络实名空间。
(五)提升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教育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开展特色服务,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体系的服务能力。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加大投入,加快数字校园建设,创新教学模式,丰富网络文化,发挥资源优势,以教育信息化提升学校办学品位。
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研究,积极探索和解决教育信息化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引领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和应用创新。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创建,建立评估制度,实施阶段考核,树立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引领教育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完善教育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开展县、校二级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针对教育管理人员强化信息化领导力培训,针对学科教师开展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培训,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各类人员应用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
(六)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
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技术队伍,按照有关法律规范要求,制定内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县局要积极开展全县教体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机制,完善教育网站的等级保护测评制度,定期开展测评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逐步形成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力争到2013年完成教育网站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2014年底完成教育网站的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完成全县教体系统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县直教育体育单位要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狠抓督导落实。要结合实际,制订教育信息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大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部门联动、沟通协作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要将教育信息化工作列入政府教育督导内容,作为考核各单位的指标。
(二)健全规章制度
县局要制定和完善教育信息化督导制度、评估考核制度和各类激励机制,激发各校和广大教师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积极性。要建立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事前评估、资金预算、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应用绩效等考核评估办法,加强重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和考核。要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应用服务、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业务协同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保障经费
县局要把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专项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经费、教师培训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款,保障教育信息化正常开展。各级各类学校要确保一定比例的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教育信息化的项目建设与运行维护。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项目建设中有关设备采购,要向教育信息化设备设施和相关软件资源倾斜,确保教育信息化正常有序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岗位设置和教育信息化发展需要,协调市、县人事部门为县电教中心和学校增加编制,设置教育信息化业务管理岗位,补充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加强在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要求每位教师每五年完成不少于40学分的远程培训。完善教育信息化成果认定办法、职称评聘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建设一支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行政管理队伍、保障运行维护的技术队伍和能够开展各类教学创新应用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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