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活动目标
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能够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加强领导,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市教育局成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何金玉
副组长:杨品源
成 员:李得贤 杨晓春 吴德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科所。
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本区域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严密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活动时间
全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于2014年12月启动,县级“优课”评选在2015年5月10日前完成,市级“优课”评选在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省级“优课”评选将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力争全体教师报名参加。
(二)活动方式
甘肃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sres.cn)为管理部门和广大教师提供系统管理、空间注册、活动参与的统一入口。
活动分准备、报名注册、教师网上“晒课”、分级评选“优课”、名师评选五个阶段。县(区)教育局要按参加“优课”评比节数的30%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市教育局按推荐的县级“优课”总节数的30%评出市级“优课”,并推荐参加省级“优课”评选。
“优课”评选参考标准、“优课”课堂实录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等相关资料见附件。
(三)活动奖励
市教育局将根据作品评选结果、工作成效等情况,表彰奖励优秀“优课”作者和活动组织单位。
(四)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单位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附件及活动详细资料请登录金昌教育网文件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杨春梅
邮 箱:474115437@qq.com
电 话:0935-8212243
附件: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金昌市教育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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