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民语言“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的通知
新教基函【2015】4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14】27号)精神,满足我区双语母语文课程、少数民族课程和地方课程晒课需求,促进信息技术在各语种、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教学中的深度融合,近期,我们开通了自治区“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民语言晒课平台,现就组织开展自治区民语言“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晒课对象
活动面向全区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民语、双语授课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的所有课程及其它地方课程。
二、活动方式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评选“优课”两个阶段。
民语、双语授课中小学校教师登陆新疆“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民语言晒课平台(1s1k.xjcxedu.com)实名注册后进行晒课。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地(州、市)、自治区两级评选的方式,对各语种、各学段、各学科的“优课”开展“推优”“评优”。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晒课”时间:2015年6月30日至9月15日;
(二)各地州“评优”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三)自治区“评优”时间:2015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新疆“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民语言晒课平台(1s1k.xjcxedu.cn)
联系人:库尔班 崔兴武(自治区电化教育馆)
联系电话:0991-8890110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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