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做好2015年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1.2012年录取即将进入第四学年的五年制学生;
2.2015年录取的普通类专升本学生。
二、审核时间
2015年11月2日至26日(见附件1)。
三、审核所需材料
1.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含当年增补计划)原件及复印件;
2.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的录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3.2015级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名单(见附件2);
4.2015级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见附件3);
5.五年制高职转段的学生需提供中考准考证;
6.特殊类型新生须严格按照录检表信息进行注册,电子注册前不予进行信息修改,若学生信息有变化,可在学信平台学籍注册后申请信息变更。
四、审核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按照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学或跨类别转入本院校其他专业学习;
2.五年制高职学生须在陕西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进行中职阶段学籍注册或备案,无中职学籍数据的,不予办理高职转段手续;
3.各高校应认真复核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的前置学历,凡前置学历信息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或入学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
4.电子注册数据必须采用DBF格式,数据库的结构(字段名称、类型、长度等)及命名(院校名称、申报年份、学生类别等)须严格按照《2015级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库结构》规定填写;
5.五年制高职转段学生的中考准考证需按申报数据库中的学生顺序进行排序;
6.为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高校严格按照《2015级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审核时间安排》前来办理。
审核地点:省教育厅机关办公楼708室
联系人:宋佳
联系电话:029—88668879
附件:1.2015级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审核时间安排.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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