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苏电教〔2016〕3号
各市电教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常州市科学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全面融合,,促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全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举办“2016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并遴选部分作品参加 “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省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
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特点,“活动”设小学组(普教、特教)、初中组(普教、特教)和高中组(普教、特教、中职)三类组别。
二、项目设置和作品要求
本届电脑制作活动内容分为“评选项目”和“创客项目”。
小学、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项目设置、具体要求及评比指标等请参阅“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中相关内容。
三、作品报送
(一)普通作品以市为单位报送,每市限报150件作品。普通小学50件,普通初中45件,普通高中30件,特殊教育10件,中职15件。
请将报送作品等资料以刻录光盘(或云盘)的形式报送。报送内容一是“评选项目”、“创客项目”市级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二是“评选项目”、“创客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电子版),三是“评选项目”、“创客项目”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电子版),四是作品及源文件(以“作品编号+作品名称”命名)。
报送材料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至江苏省电化教育馆项目发展科,联系人:杜占斌,联系电话:025-83752118,邮箱:djgxmfzk@163.com。
(二)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和微视频(英语数码故事创作)作品由参赛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相关网站直接报送。具体流程见“2016年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四、奖项设置
每组拟设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活动设优秀组织奖6个(根据本市作品获省级一、二等奖的数量、报送作品的时效性和材料的完整性等评分,作品因弄虚作假而被发现的市不参加该项评比)。
未尽事项,请遵照“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要求执行。
江苏省电化教育馆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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