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市关于创建智慧校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智慧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保办〔2016〕17号),结合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创建智慧校园的通知
铜教发〔2017〕133号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智慧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保办〔2016〕17号),结合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1号)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引领,以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依托,以“互联网+教育”理念下的深度融合应用为核心,坚持“应用驱动、服务全局,以点带面、因地制宜”的原则,创建一批信息化发展水平高、特色鲜明、经验突出的示范校,引领全市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提升“三通两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水平,建成以移动终端、智慧教学、智慧教育云等为主要标志的智慧校园环境,能够实施以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协作学习、泛在学习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教学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管理,培养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现代化人才。到2020年全市40%中小学建成“数字校园”,10所左右中小学成功创建“智慧校园”。
三、重点工作
1.完善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技术先进、扩展性强、安全可靠、高速畅通、覆盖全校的校园网络环境。逐步推进100M光纤进校、10M光纤到班,宽带网络能够满足广大师生个性化智慧化的学习、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需求。
2.整合和建设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各级教育资源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优质教学资源。采取汇聚、自建、共建、引进、购买等形式,挖掘具有区域特色、校本特色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3.探索智慧教学新模式,开展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试点,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中小学试点建设智慧课堂,开展微课、翻转课堂、电子书包等新型教学模式和新型载体的试点示范应用。
4.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和信息化素养,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学习能力。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推进基于网络的城乡、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引导教师利用网络进行学科教研、远程研修和学术交流合作等。
5.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技术,对数字化校园进行全面整合与优化,构建学校全面的智能感知环境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促进学校在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管理等领域创新发展,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使现代信息技术真正成为引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行政管理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让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互动更加集约高效、智能便捷。
四、创建程序
各区县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批创建。要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年度创建计划,落实具体措施,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各学校要对照智慧校园建设标准逐条自查(见附件1),制定智慧校园创建时间表,逐年提高硬件水平和内涵素质,创造条件积极申报。
各县(区)教育局于10月底前将符合“智慧校园”创建条件的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报市电教馆,市直学校直接递交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将在各区县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评估,确认后予以发文公布。
五、组织保障
市教育局成立铜川市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制订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于创建成功的市级“智慧校园”,每校奖励10万元。
各区县要把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创建,加大智慧校园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智慧校园创建专项经费,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培训经费优先安排用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网络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把智慧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各区县、各校现代化建设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县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所辖中小学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附件:1.铜川市智慧校园评估细则(试行)
2.铜川市智慧校园申报表
铜川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6日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质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者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