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13〕18号)和《关于公布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闽教综〔2013〕17号)精神,为高效、有序地推进我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工作,我厅委托省电教馆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工作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9月23日
附件
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工作方案
为高效、有序地推进我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13〕18号)和《关于公布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闽教综〔2013〕17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统筹部署、分类指导、注重应用、协同创新、特色发展、辐射带动”的原则,坚持以应用为导向,立足学校自身应用需求和特色,重点突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进程。
建设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和教学过程中的普及应用。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实践,探索教学方式与教育模式创新、学校特色发展等方面的路径和方法,总结有效模式、典型经验和工作机制。通过试点工作,在我省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意义的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带动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和应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试点内容
1. 中小学试点内容
(1)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包括以信息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提高师生信息素养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基于网络的校际协作学习、家校互动,数字化校园建设等。
(2)优质资源共享与应用,包括优质资源的共享机制与应用模式、高中选修课资源开发与应用模式、师资短缺或新增课程的资源开发与应用、校本资源建设模式,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资源应用模式,网络备课与网络教研等。
(3)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包括信息化环境下新型教与学模式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生个性化学习,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评价创新,网络环境下思想道德建设等。
2. 中职学校试点内容
(1)信息化应用建设,包括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教育管理信息化,校园一卡通,数字图书馆,网络备课与网络教研等。
(2)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包括远程职业教育和培训,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发与应用,网络学习空间省级平台应用模式,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等。
(3)信息技术与专业课程深度融合,包括特色课程建设,信息化技能型人才培养,专业队伍信息素养提升,数字化技能教室建设,借助信息技术开展校企联合办学等。
三、工作要求
1. 试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试点工作由省教育厅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指导,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由省电教馆负责。省里成立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附后),聘请省内外教育信息化专家担任成员,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指导督查,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提倡和鼓励在全省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根据地方特色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学校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部门,把试点工作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计划,并在经费、人员和激励制度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同时聘请教育行政、电教和教研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指导组,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完善
试点学校要在深刻领会教育信息化核心理念和关键思路的基础上,根据试点工作的目标与要求,制定理念领先、符合校情、操作性强的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以应用驱动、机制创新为导向,避免以往简单的以硬件建设为主的思维方式。要紧密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突出创新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要立足信息化手段的应用,统筹考虑未来三年试点工作所要达成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和预期效果。要有具体详实的试点工作内容、项目和活动载体以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包括组织机构、分工安排、时间进度、配套政策、经费支持、保障措施等)。要根据试点进程适时调整实施策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3. 试点工作的服务与指导
省里建立试点工作管理平台,发布试点工作动态信息,实现对学校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开展网上互动交流和研讨,加强专家在线培训和指导,提供省外先进经验,展示试点工作成果,开展成果的交流及资源共享。组织试点学校外出参观学习,定期对试点学校进行现场调研和指导。引导和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试点学校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4. 试点成果的交流与分享
试点学校要充分利用省里建立的试点工作管理平台,积极参与在线培训与研讨,与相关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动交流,认真学习其他学校在试点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以及好做法、好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当地试点学校分阶段开展经验交流研讨,展示试点的阶段性成果。试点期间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报送2次试点工作信息简报,每学年提交1份阶段性试点工作总结,并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各项试点工作培训会、交流会、现场会、展示会等活动。
5. 试点工作的评估与验收
试点工作要在2015年底结束。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中期评估,根据抽查结果对试点校进行动态调整。对组织管理不力、试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学校提出整改,在期限内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试点资格。完成试点工作的学校可申请评估验收,通过验收的学校将由省教育厅确立为“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
6. 试点成果的示范与推广
省里通过网络平台、现场会议和工作简报等,公布阶段工作报告、评估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等,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试点工作系列成果,并通过各种方式加以宣传和推广,引领全省教育信息化的科学发展。
四、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分三年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 准备阶段(2013年4月—9月)
完成我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申报、评审和遴选工作,下发文件公布试点学校名单。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制定并下发试点工作方案。
2. 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015年6月)
各试点学校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工作内容和方向,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省电教馆全程跟踪指导试点工作, 同各地、各试点学校共同研究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定期进行研究和交流,不断提升试点学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水平,发现典型,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形成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
3. 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7月—12月)
各试点学校总结在试点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试点成果,报送试点总结报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试点学校进行评估验收,总结形成教育信息化应用系列成果。
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顾 问:(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陆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技术系(教授)
刘雍潜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秘书长(研究员)
余胜泉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胡小勇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教授)
柯清超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教授)
郭绍清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黄天元 中央电化教育馆研究部主任(副研究员)
韩 俊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项目协调组组
长、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部主任(副研究员)
组 长:苏海洋 福建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副组长:管 颖 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滑文革 福建省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中小学专家指导组成员:
庄敏骑 厦门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任(特级教师)
江信龙 福州格致中学教研室副主任(高级教师)
沈立心 厦门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特级教师)
陈凤燕 福建省电教馆研究室主任(高级教师)
陈 铀 福州市电教馆馆长(高级教师)
陈育平 福州台江第三中心小学校长(特级教师)
张 杰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张金城 莆田市教育条件装备站站长(高级教师)
林若飞 福州三中教育技术中心主任(高级教师)
林斯坦 福建省教科所副所长(研究员)
林 莘 福州教育学院第四附属小学校长(特级教师)
周 灵 福州屏东中学副校长(特级教师)
郑宝生 福州教育学院二附中校长(高级教师)
黄宇星 福建教育学院信息技术研修部主任(教授)
黄 煌 福州市台江区教师进修学校电教室主任(一级教师)
曾介平 福鼎一中教研室主任(高级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专家指导组成员:
方张龙 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陈观诚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研员(高级讲师)
陈振源 厦门市教科院职教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
陈 锋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研员(高级讲师)
李宏达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
林 原 福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高级讲师)
周建辉 漳州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俞陈营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游金水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研员(高级讲师)
赖文昭 福建省电教馆网络部副主任(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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