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3〕37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省教育厅组织开发了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中职管理系统,登录地址:zzxs.zjedu.gov.cn或zzxs.zjedu.org),并将于2013年9月16日正式启用。系统启用后将替代原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省财政厅中职资助系统”,涵盖新生录入、学籍异动、毕业申报、学生资助等功能。现就系统启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省教育厅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厅职成教处牵头并负责专业备案、学生信息审核及相关政策解答;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数据审核及相关政策解答;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工作。各地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二、加强宣传培训,尽快熟悉掌握系统运行要求
各地要按照全省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培训会议有关精神,督促市、县(市、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加入省级业务咨询QQ群(群号:204010822),尽快将会议要求传达至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及时下发学校登录账号信息。
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尽快组织对所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用户的操作使用培训(培训工作务必在9月15日前完成),建立本地区的业务咨询QQ群,通知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用户加入。对本地区用户操作使用中的问题,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通过省业务咨询群反馈,并及时将省级业务咨询群内的通知或要求传达给本地区中职学校用户。
三、及时做好数据维护和录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9月15日前,开发单位将把全国系统数据导回我省中职管理系统,届时将暂时关闭全国、省中职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数据导回后,各地各校务必及时对省中职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做好数据维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核对并调整机构数据,学校重点核对并调整专业、班级、资助等数据,补充学生基本信息(具体见附件1)。数据维护手册将及时在省业务咨询群发布。
为保证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及学生资助资金顺利发放,本轮数据维护工作要求在9月25日前完成,专业备案及新生录入工作要求在9月29日前完成,受助学生名单要按要求及时填报。省中职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是我省中职学生资助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加强对系统常态化的管理,及时对异动学生做好录入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其他要求
请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中职管理系统负责人及具体业务联系人信息(附件2),于9月16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陈颖淑,联系电话:0571—88008859,E-mail:sumuzi96@163.com;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孙卫芳,联系电话:0571—88008631;省教育技术中心王晓冬,联系电话:0571—88887059。
附件:1.学生基本信息必须完善项内容
2.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相关人员信息登记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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