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及应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湘教发〔2013〕39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及应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加快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及应用步伐,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及应用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全面完成“三通工程”各项建设及应用任务。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4日
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及应用标准 (试 行)
目 录
1.总则……………………………………………………………4
1.1编写目的…………………………………………………4
1.2适用范围…………………………………………………4
1.3编写依据…………………………………………………4
1.4名词定义…………………………………………………5
1.5总体目标…………………………………………………5
1.6推进机制…………………………………………………6
2.宽带网络校校通………………………………………………6
2.1总体目标…………………………………………………6
2.2建设内容…………………………………………………7
2.3主要指标…………………………………………………7
3.优质资源班班通………………………………………………8
3.1总体目标…………………………………………………8
3.2建设内容…………………………………………………8
3.3主要指标…………………………………………………9
4.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10
4.1总体目标…………………………………………………10
4.2建设内容…………………………………………………10
4.3主要指标…………………………………………………10
1.总则
1.1编写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设及应用,推动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标准。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教育厅及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项目规划、建设、验收、管理、应用以及督导与考核等相关工作。
1.3编写依据
本标准主要依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年度任务指标(指导性)〉和〈2013年度任务要求(部分)〉的通知》(教技厅函〔2013〕19号)、《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湘发〔2012〕22号)、《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5年)》(湘教发〔2013〕24号)等文件,根据国家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实际,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推进机制,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开展“三通工程”建设及应用进行规范和指导。
1.4名词定义
1、“三通工程”。“三通工程”是指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2、宽带网络校校通。指乡镇和乡镇以上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络,并具备互联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
3、优质资源班班通。指已实现宽带接入的学校不断建设与完善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并将优质资源推送到每一个班级,充分利用互联网、多媒体教学设备和网上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开展班级教育教学活动,改进教学学习方法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是信息技术条件下从事网络学习的基础平台,是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等多个主体之间进行交流、分享、沟通、反思、表达、传承等活动的载体。通过人人拥有的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充分发挥网络学习平台在资源共享、互动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师研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形成基于网络空间的教学、教研和研讨方式,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全面互动,真正把技术与教学实践的融合落实到每个教师与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中。
1.5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三年的建设,到2015年,全省100%完成乡镇和乡镇以上学校互联网宽带接入及网络条件下基本教学环境建设;建成系统全面的优质教育资源体系,并100%推送到各学校,乡镇和乡镇以上学校的班级100%实现利用互联网、多媒体教学设备和网上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学;全省在职教师和初中及以上学生90%拥有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乡镇和乡镇以上学校100%建立基于空间的虚拟化机构平台,空间教学与管理普遍应用;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100%实现乡镇和乡镇以上学校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研修活动,不断推动教学改革。
1.6 推进机制
全面实施“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推进机制。各级政府是区域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在发展理念、资金投向、融资方式、政策机制等方面进行科学引导。要切实优化政策环境,建立激励机制,调动资金雄厚、技术先进、人才众多的优秀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学校是教育信息化的实施主体。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推进信息化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转移到教育教学应用上来,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服务驱动是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和学校应用之间的纽带。要积极探索“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建设运营,学校购买服务”的建设途径。
2.宽带网络校校通
2.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省乡镇和乡镇以上学校100%实现互联网宽带接入。建成满足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需求的网络基础设施和基于宽带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基本形成全省共享、高速畅通、安全可控的教育网络环境及学校宽带上网服务体系,为学校的每个教室提供信息沟通、多媒体技术应用的基本现代教学手段。
2.2建设内容
1、学校互联网宽带接入。全省乡镇和乡镇以上学校实现宽带接入互联网,校园内根据需要实现网络信息点全覆盖。
2、宽带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基本建设内容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设施建设以及信息化管理设施建设等。
2.3主要指标
1、乡镇和乡镇以上学校实现宽带接入,带宽在10M以上。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有专门的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建立健全各项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
3、各学校均有1名以上的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能保证实现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和各类信息化设备的正常使用。
4、各学校校园内网络信息点能根据需要全面覆盖所有区域。
5、各学校所有教室都具备网络接入条件并配有基本的网络信息终端(如电脑、触控一体机等)和多媒体播放设备(如大屏幕电视机、投影仪、交互式电子白板等)。
6、建设一定比例的计算机教室,并积极应用于教育教学。
7、各学校拥有基本的教学及管理辅助软件(含使用虚拟化网络平台提供的教学资源和工具软件)。
8、各学校建有教师办公备课场所,并提供备课电脑,具备上网备课条件。所有的教师具备利用信息化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的能力。
9、按照工信部、公安部、教育部要求落实网络安全及网络信息安全,严格落实教育电子身份证的使用,落实实名制上网,并保存不低于3个月的上网日志。
3、优质资源班班通
3.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与不断完善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并100%推送到所有“宽带网络校校通”的班级;教师能将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多媒体信息熟练运用于教育教学,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能通过教师个人网络学习空间或其他虚拟化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用于课堂教学,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自主探索、释疑的兴趣,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和信息量;能通过网络虚拟和仿真平台,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探究能力,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3.2建设内容
1、资源建设。由省市县校分别在所属区域范围内开展优质资源建设工作。
2、资源使用。充分实现教育资源的高度分享,各学校能方便及时使用各级各类优质资源。
3.3主要指标
1、省、市州、县市区和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优质资源建设活动,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制作并上传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基本实现区域内各级各类资源全覆盖。
2、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名师课堂”、“名校课堂”、“同步课堂”及“专递课堂”,“优质资源班班通”资源真正成为各校名师智慧的储存库。
3、积极使用数字化图书馆、电子期刊。
4、在教育教学中,鼓励创新应用虚拟实验室和网上仿真平台,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全省、各地州市、各区县建立相应的激励与奖励措施,将“优质资源班班通”的使用效果、使用效率作为教师考核的基本指标之一;建立全省教育资源统计体系,全省资源使用、运用评估评价体系,健全激励措施,对积极上传资源的学校和教师,根据提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及使用情况进行表彰、奖励与补助。
6、积极鼓励各学校利用宽带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和优质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实践与模式创新,教师课堂教学运用资源参与面达到100%。形成和推广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体系。
7、建立健全各级教师培训制度,全省、市州及区县要根据实际教学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任课教师分级分批开展“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学技能培训,且年度培训比例在40%以上,任课教师都能掌握基本使用技能,熟练地利用“宽带网络校校通”设备和“优质资源班班通”资源进行教育教学。到2015年,教师培训以及达标考核实现100%。
4.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4.1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省初中阶段及以上学生和全部在职教师90%以上拥有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各学校100%建立基于空间的虚拟化机构平台,空间教学与管理普遍应用。
4.2 建设内容
利用现有的各类教育资源服务平台,以全省教育电子身份证号作为账号和标识,搭建区域网络学习空间平台。空间建设包含学校、班级、老师和学生的空间建设等内容。
4.3 主要指标
1、空间必须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并以教育电子身份证号作为帐号和标识。
2、空间具有博客、论坛、群组、即时通讯等功能;具有存储空间,可以上传、下载课件、图片、声音、视频文件,发布通知、部署作业等功能;空间具备完善的平台内搜索功能等。
3、教师、学生空间及内容有严密的安全性,要具备加密和公开等功能。
4、教师空间的拥有率100%,使用率95%以上。
5、初中以上学生空间的拥有率90%,使用率85%以上。
6、把网络学习空间教育资源的使用纳入教学常规管理之中,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教师要充分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研活动,不断制作更新教学课件,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教师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和使用实现量化考核,要和职称评审、优秀教师评选等活动紧密结合,要积极组织开展面向老师、学生的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主题活动,实现空间良好运用。
7、利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加强师生上网行为管理,对师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提高他们对不良信息的判断和自觉抵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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