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马鞍山市教育信息化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民办中学,机关各部门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号)精神,加快实施《马鞍山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水平,现就全面推进马鞍山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全国教育信息化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完善教育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和网络条件,建设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学环境;健全教育信息化应用培训、使用、考核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全面应用;确立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学效率,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学习服务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面实现《马鞍山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所提出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基本完成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市城乡学校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和“校校能”、“ 班班通”、“ 人人通”两平台”。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显著提升,促进全市教育高标准均衡发展,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主要任务
加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主要包括多媒体网络计算机教室达标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大班“班班通”建设、数字化校园及两个平台建设、中小学教师办公电脑建设以及电子书包、录播教室试点建设等六大项目和职业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全面完成《马鞍山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所提出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中小学校园网普及率达95%,中小学班班通普及率达95%,网络计算机教室达标率95%,生机比达6:1,师机比达1:1;建立、完善市、县(区)、校三级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覆盖100%的学校;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80%建成数字化校园,宽带网络接入教学点、完全小学不小于10M,中心学校、初中不小于30M,高中不小于50M。各职业学校校园网覆盖率100%,多媒体教室比例达到80%,师机比达1:1,生机比5:1;建立市级职业教育信息中心平台和县区远程教育中心、数字化学习中心;建成市、县、学校三级职业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库;建设马鞍山开放大学、区(县)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的三级数字化学习支撑服务体系,形成全市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四、全面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一)明确培训目标
按照“突出骨干、分级培训、全员参与、统一考核”的原则,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化能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到2015年,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初级水平达标率100%,中级水平达标率不低于60%,高级水平达标率不低于20%,全市95%以上教师能自觉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培训和考核认证制度,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实现中小学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人人会”的目标,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二)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
按照“突出骨干、分级培训、全员参与、统一考核”的原则,采用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注重培训过程中的任务驱动、活动参与和实践应用,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网远程培训平台,开展网络课程学习、在线互动答疑、远程跟进指导等方面培训。培训分为市级培训、县级培训和校级培训。市级培训包括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含县区社区学院及专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和主讲教师培训三类,均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县级开展骨干教师培训,采用“集中+远程”的方式;校级开展学科专任教师培训,采用“校本(送培到校)+远程”的方式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及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建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资格证制度
建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资格证制度,并将其作为新任教师上岗和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考核内容之一。
建立教育信息化应用检查评估、绩效考评以及激励机制等制度,促进学校常态使用和教师乐于使用。
每位教师每学年参加信息化能力培训不少于12学时。所有参训的教师,均要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承认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学校必须将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考试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先评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县、区教育局要将学校是否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参加培训和考试的教师数量、合格率等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五、建立学校管理和学科教学信息化应用制度
(一)明确学科教学信息化应用范围
按照市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安排,要求学校和教师合理使用信息化手段,为教育管理和教师改进教学、学生个性化学习提供服务。具体应用范围如下:
1.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
课程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利用信息平台,依据课程标准对教材内容进行调整、加工和优化,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及时性、趣味性和启发性的原则合理选用和开发其他教学资源。
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各学科根据实际成立年级集体备课组,利用优质资源,结合集体备课活动,开展教材分析处理方面的研讨,形成完整电子教案和教学课件。为更好地发挥集体备课的优势。
2.优化课堂教学
探索“创设环境,激励兴趣,自主探究,协作学习”为主要特征和环节流程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以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常态课精品化。在学习和借鉴名优教师课堂教学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和优质资源开展常态课教学,做到精通课本、精选材料、精设问题、精搭结构和精准语言,提高常态课的品味。
反思课堂教学,提高评课质量。利用网络互动平台和录播教室、电子书包现代教学设备,开展互动式评课,针对课堂教学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提高评课的针对性。
3.实施教学监测与评价
依托信息化资源提高命题质量。通过信息资源强化试题命制工作,从资料的选择、问题的设置和试题的排查等方面规范命题工作。提高试题的思想性、科学性和技术性。
运用信息技术创新作业布置和批改方式。运用信息化的教学手段实现个性化的作业,为不同学生提供不同水平的作业,支持学生在不同的层面上巩固知识。同时,运用信息技术开展优秀作业展评,启发和丰富学生学习思路和方法。
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学生学习质量监测系统”。在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质量监测基础上,有效地分析学习目标的达成度,从而促进教师及时改进教学,促进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4.大力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持教育管理改革,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公共服务系统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能力,建立全市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事务处理、业务监管、动态监测、评估评价与决策分析功能,提高教育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推动各级各学校校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教学质量监测,推动学校管理规划化与校务公开,支持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优化与再造,提升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支撑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二)鼓励学校创造性应用和多种形式应用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和教研应用活动,定期开展学生电脑作品和智能机器人竞赛、老师自制多媒体教育软件评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交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智慧校园评比等活动;推动和完善中小学与省内外学校开展网上结对活动,促进城乡学校校际远程协作。
(三)实施学科教学信息化应用奖惩机制
1.学校应将管理信息化和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学计划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每学期按时向市、区教育局上报。市区学校教师每人每学期不少于50%课时,农村教师不少于20%课时,运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暂未达到信息化建设标准的学校以及年龄在45周岁(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教师可酌情减少。逾期不报或上报未达到要求的将在考核酌情扣分。
2.加大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力度,提高教师学科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教学技能。市教育局将学科教学信息化应用使用情况纳入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之中。对合理、高效使用信息化手段的教师将在市级课堂教学大赛评选中给予加分,否则将酌情扣分。
3.市区学校教师每年要参与1-2项有关网络教研、电子备课、资源建设、课程整合和电子书包使用等方面的专项课题研究或调研报告;农村教师要撰写1-2篇学科信息化应用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市、区教育局将完成情况纳入到教师资格注册和年度考核之中。
六、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教育信息化作为今后几年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发展规划组、教训考核组、教学应用组、社会应用组和装备保障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建立教育信息化建设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信息化工作,统筹项目安排、经费拨付、编制配置、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培训等方面工作,共同解决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
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信息化经费保障机制,今后几年,各县(区)要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网络使用费、教师培训费、资源应用服务费等信息化经常性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学校使用公用经费购买信息化服务的相关政策与标准,相应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水平,用于优质资源的购买和“个人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和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和验收审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各县(区)要明确教育信息化重点推进的目标,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队伍建设
要将教育信息化列入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计划,做好教师的全员培训,培养各学科的信息化应用骨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信息化管理、研究和技术人才队伍,提升全体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制定相关标准,将信息化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引进专门人才,提高工作待遇,增加教育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所需编制在核定的教职工总数内调剂解决。
(四)坚持机制创新
教育信息化时间紧、任务重、投入大,要根据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创新机制,开阔视野,优化政策环境,建立教育信息化设施建设与应用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制定政府政策支持、企业投资建设、学校购买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办法。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宽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新路径,多举措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网络运行的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及时删除不良信息,避免消极、暴力、低俗的网络信息危害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落实检查考核
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检查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开展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状态评估和运行绩效考评,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工作定期总结表彰制度。要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县区教育和学校督导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学校和教师教育信息化考核评估办法。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和年度绩效考核,加强过程指导和督促检查,设立激励机制和奖惩办法,确保教育信息化工作健康顺利的推进。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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