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市教发〔2014〕79号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要求,和《西安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关于教育信息化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创新教育模式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现就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数字化校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意义
(一)数字化校园建设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构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是我市教育发展占领制高点、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准的重要机遇。
(二)数字化校园建设是学校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信息技术的高度利用,实现教育资源的数字化,管理、沟通、传播方式的效率最大化,是现代化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数字化校园是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更是学校培养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影响着学校的形象和地位。
(三)数字化校园建设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行动举措。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相对短缺情况下,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是构建智慧校园的基础,是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在中小学的一项主要的行动措施和重要的载体。它有利于教育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共享和辐射,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观念的转变和教育理念的深刻变革。
二、准确把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西安教育发展“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总体工作定位,以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促进教育创新、推动教育均衡、提升教育内涵品质为基本宗旨,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部署,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建设要求,全面发展,持续优化,加快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信息化进程,提升我市教育软实力。
(二)建设要求
普通高中数字化校园建设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扎实推进:
1.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数字化校园建设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结合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统一设计;要注重对学校核心业务的支撑与引领;服务于学校的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服务于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2.注重构建科学规范的应用与管理平台。数字化校园建设要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处理好继承与发展、标准与特色、安全与便捷、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建立实用、高效且安全可靠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平台,从而保障数字化校园的推广应用。数字化校园的建设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人性化”的需求,让学校的不同用户以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来使用和管理。
3.努力实现对各类资源的优化整合。数字化校园建设不是“凭空重建”或“推倒重来”,而是依托本校现有信息化环境,对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和信息数据进行优化整合,在此基础上建构一个以学校“管理”,教师、学生“应用”为中心的数字空间,实现信息、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
4.重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数字化校园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其在教育方面的功能,注重新技术的应用,创设有利环境,培养广大师生的创造能力与创新精神,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对人类数字化生存与发展的挑战。
5.强调创设开放与共享的数字空间。数字化校园的建设要避免成为信息孤岛。数字化校园要创设开放与共享的数字空间,实现在校园内部,校园与区域、校园与社会之间能够进行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流。
(三)主要目标
1.完善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技术先进、扩展性强、安全可靠、高速畅通、覆盖全校的校园网络环境。
2.建设内容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充分挖掘具有校本特色的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学科教学基础资源库、校本网络课程资源库等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3.完善学校学科质量分析监控系统、在线办公系统、学校门户网站、校园安全监控等系统,强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领域中的应用。
4.建设精品课程录播系统,按照新课程标准开发微课、慕课,提高教学网络化、数字化利用率,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搭建有利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服务平台。
到2015年,全市96所以上普通高中完成数字化校园建设,基本实现教育管理、教育内容、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走在全省的前列。
三、认真完成数字化校园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做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各普通高中要依据《西安市普通高中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要求,以服务教育教学管理、改变教育教学方法和模式、培养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结合学校整体发展目标和任务,制定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
(二)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各普通高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在全市率先达到并超过《西安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市教发〔2010〕65号),在此基础上,构建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扩展性强、高速畅通、覆盖全校的网络环境。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网络应用的实际需求逐步建设无线网络环境。
(三)推进教育教学数字化特色应用。各普通高中要依据本校实际,制定措施,鼓励广大教师利用省、市、区县教育资源平台,积极制作和上传优质精品课程、教学课件等教育教学资源,增强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意识,提升各类资源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建设学科质量分析监控系统(建设标准见附件2), 实现学科教学质量动态监测,提高教学、教研水平。
(四)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各区县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切实提高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力,加强专业人才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建设信息技术专业队伍,全面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主流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使教育信息化对提高管理效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贡献能力显著增强。
四、全面落实数字化校园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各高中学校教育信息化专业机构,建立专兼职网络管理员的有效工作机制,着重做好对专兼职网络管理员的培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指导,不断提高我市教育信息化队伍专业技术水平。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教育局将在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数字化校园建设奖补资金,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发展需要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数字化校园建设顺利进行, 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应包括必要的数字校园运维经费。
(三)加强考核督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西安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总体安排,加大对学校考核督查力度,把数字化校园建设作为现代化学校建设内容之一,市教育局根据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以及建设成效,分别设立“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和“数字化校园合格学校”两个类别,并纳入对区县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考核内容。
附件:1. 西安市普通高中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暂行)
2. 西安市学科质量分析监控系统建设标准(暂行)
3. 西安市普通高中数字化校园建设评估标准(暂行)
西安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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