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5〕5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及时向教育部、省政府报送,以及向社会发布教育信息化工作重要进展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教育信息化月报工作的新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报制度调整事项:
1.报送对象: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和厅直属有关学校。
2.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教育信息化工作主要进展情况以及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或成功经验;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当季“三通工程”进展统计数据季报(表格见附件,高等学校只需填报附件5),原月报制度的每月进展情况表不需再报送。
3.报送方式:月报及季度报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我厅科技处邮箱,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的季度报表应同时报送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
二、报送工作具体要求:
1.各有关报送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送月报,每季均需报送季度报表。2015年第一季度报表及3月的月报请在3月25日前报送。
3、各报送单位要注意统计数据季报的完整性、准确性,季报有关数据应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厅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应将有关数据报送至当地教育局进行汇总上报。
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大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月报工作,并于3月25日前将《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负责人信息表》(附件1)报我厅科技处。
2.月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均需按时报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高专院校、厅直属有关学校还需及时填报、更新“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中有关数据。
4.我厅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单位月报材料后,每月底向教育部、省政府报送我省教育信息化月报。此外,每季度对各地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季度报表数据予以通报。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技处陈宗宁、刘心悦,联系电话:0591-87091501、87091208,邮箱:jytkjc@fjedu.gov.cn。纸质报表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科技处(邮编:350003)。
福建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附件1
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负责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
单位 |
科室 |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传真 |
手机 |
邮箱 |
|||
地址 |
邮编 |
附件2:
市(县)“宽带网络校校通”统计表
区域 |
学校总数(所) |
不具备建设条件学校数(所) |
具备建设条件学校数(所) |
网络接入带宽≥10M学校总数(所) |
网络接入带宽[4M,10M)学校总数(所) |
网络接入带宽<4M学校总数(所) |
未接入网络学校总数(所) |
教学班级教室总数(间) |
配备多媒体设备教室总数(间) |
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学校总数 (所) |
普通教室80%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学校总数 (所) |
普通教室50%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学校总数 (所) |
尚无多媒体教室学校数(所) |
校内网络设施齐备学校数(所) |
在职教职工总数 (人) |
教职工办公和备课用计算机数(台) |
城市 |
||||||||||||||||
农村 |
||||||||||||||||
教学点 |
||||||||||||||||
合计 |
分管领导: (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统计范围为中小学,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按城市和农村两类统计(参照《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口径,城市指城区,农村指镇区和乡村),教学点单列(不要重复计算)
2.不具备建设条件学校是指不具备宽带网络接入的地理环境及安装多媒体设备的校舍安全环境等外部条件的学校
3.具备建设条件学校数=学校总数-不具备建设条件学校
4.校内网络设施齐备是指所有普通教室、教师备课室和行政办公用房已接入宽带网络
5.教职工办公和备课用计算机数不包括各类教室配备的计算机
附件3:
市(县)“优质资源班班通”统计表
区域 |
学校总数(所) |
全部班级使用数字教育资源的学校数(所) |
使用数字教育资源的课时占全部课时的比例达50%的学校数(所) |
使用数字教育资源的课时占全部课时的比例达30%的学校数(所) |
使用网络备课的教师比例达到50%的学校数(所) |
使用网络备课的教师比例达到30%的学校数(所) |
建设有校本资源的学校数(所) |
建设有校本资源的课程比例达到30%的学校数(所) |
城市 |
||||||||
农村 |
||||||||
教学点 |
||||||||
合计 |
分管领导: (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统计范围为中小学,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按城市和农村两类统计,教学点单列(不要重复计算)
附件4:
市(县)“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统计表
类型 |
学校总数(所) |
学生总数(人) |
专任教师总数(人) |
开通学校空间的学校数 (所) |
开通学生空间的学校数 (所) |
开通教师空间的学校数 (所) |
开通家长空间的学校数 (所) |
全部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校数 (所) |
全部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校数 (所) |
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人) |
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人) |
使用网络教研功能的教师数(人) |
采用空间进行课堂教学的教师数(人) |
中小学 |
|||||||||||||
中职学校 |
|||||||||||||
合计 |
分管领导: (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中小学为合计量,包括教学点、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附件5:
高等学校“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统计表
学校名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总数(人) |
专任教师总数(人) |
是否开通学校空间 |
是否开通家长空间 |
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人) |
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人) |
使用网络教研功能的教师数(人) |
采用空间进行课堂教学的教师数(人) |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质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者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关于开展2015至2016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甘肃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www.gsres.cn,以下简称“省平台”)注册、应用等工作,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现就有关事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