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国家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拟聘人选的公示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地方推荐、教育部审定,拟聘200名第十一届国家督学、300名第十一届特约教育督导员。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地方推荐、教育部审定,拟聘200名第十一届国家督学、300名第十一届特约教育督导员。
现将拟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8日至2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严航、高磊、马杰
电 话:010-66097305、66096133
邮 箱:ddbdxc@moe.edu.cn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质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者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