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智慧教育资源共享工程。
1.建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利用云计算技术,组织实施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构建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以及省级信息安全体系,实现与国家教育数据中心的无缝对接及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综合管理应用。全省范围内云计算数据中心规模扩展到一个主中心、多个分中心,在主中心与分中心之间实现计算资源统筹分配管理、数据异地互相备份。建设涵盖省内学生、教师和学校信息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并根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动态更新基础数据,实现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类教育机构的监管、业务处理、决策等应用的数据支撑。
2.整合推送苏派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省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方式推送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采取汇聚、自建、共建、引进、购买等形式,建设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教师教育的课程资源和自主学习资源,建成一批能够体现江苏特色的精品数字化课程资源。按照“标准、开放、协作、共建、共享”的要求和“平台+资源+服务”的模式,动态建设省、市、县、校四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省级教学资源中心,制定完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办法。
(三)实施智慧教育应用融合工程。
1.探索智慧教学新模式。开展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试点,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中小学“e学习”试点基础上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开展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电子书包等新型教学模式和新型载体的试点示范应用。基于教育大数据,积极开展数据挖掘与学习分析,进一步优化教学策略、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建立15个物联网技术教育应用示范基地,围绕社会、自然、生物、科学等课程知识,在校园、研究机构及社会场所建设一批感知中心,使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学习数据、学习结果自主化和公开化。建立若干数字化学习型社区示范点,整合各类信息网络系统和学习资源,着力推进家校互动、远程学习。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智慧校园,建设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个人及机构网络学习空间,真正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2.推进智慧管理和智慧决策。制定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规划,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托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开展数据挖掘,实施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加快建设学生管理类信息系统、教师管理类信息系统、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管理类信息系统、教育规划与决策支持类信息系统及其他业务管理类信息系统。
(四)实施智慧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1.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建设集资源平台、研修平台和管理平台于一体的省数字教师网,形成具有真实学校功能的网上教师专业发展社区,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统一管理和过程性评价,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着力打造100个教育技术名师工作室、200个教育信息化创新团队,带动90%以上的教师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推进基于网络的城乡、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引导教师利用网络进行学科教研、远程研修和学术交流合作等。
2.培养智慧型学习人才。创建智能化学习生态,使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每一名学习者的学习生活,让每一名学习者都能够便捷获取最适切的个性化学习服务,努力培养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终身学习能力的创新型人才。中小学要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增强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院校要着力提高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案例分析、职业竞赛和技能鉴定的信息化水平,以信息技术支撑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实践创造能力。高等学校要积极推动信息化环境下科研与人才培养的融合,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服务的能力。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根据社会需求和技术发展,开设与智慧产业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复合型、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省教育信息化厅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步伐。建立江苏智慧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智慧教育规划、实施方案。各级政府作为智慧教育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智慧教育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准确把握需求导向,科学有序推进智慧教育工作。
(二)完善政策保障和建设标准。
在智慧江苏示范工程中重点支持智慧校园建设,加快智慧教育及智慧校园的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推广,结合教育信息化需求开展智慧教育标准化基础研究,促进智慧校园、智慧管理、智慧教学标准化规范化。研究制定智慧教育评价办法,定期开展智慧教育建设和应用效益评估。
(三)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和信息安全保障。
加强智慧教育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教育等机构联合培养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紧缺人才,加快建设一支适应智慧教育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管理规范,重视信息安全服务,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研究制定智慧教育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经费基本标准,在各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智慧教育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日常运维服务经费,确保智慧教育发展需求。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智慧教育持续协调发展。制定教育信息消费政策,多渠道筹集智慧教育经费,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并参与智慧教育的建设与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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