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育厅直属各中小学校:
2016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在即,为保障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确保所有中小学生毕业和自治区级升学后学籍信息准确无误,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安排
2016年7月20日前,各地各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中小学生毕业(结业)操作。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结业)无需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高中阶段需经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毕业(结业)操作时,学校应登记学生的毕业或结业去向信息。毕业去向暂时不明确的,待学生升学后,可通过系统自动回填。8月10日24时,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统一对全国非毕业年级中小学生进行升级操作。
二、暂停办理业务
为保障毕业(结业)和统一升级操作的顺利实施,从7月1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全国学籍系统将暂停发起涉及毕业年级学生的业务,之前已发起的毕业年级在办业务在7月15日零时之前可继续办理。从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全国学籍系统将暂停发起转学业务,之前发起的非毕业年级转学可继续办理。
各市、县(区)要及时完成毕业年级在办业务。毕业(结业)操作的前提是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在办业务处理、毕业年级学生数据质量核查、涉及毕业年级学生的问题学籍处理任务。各市、县(区)应于毕业(结业)操作之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所有在办业务处理。要加快涉及毕业年级学生的问题学籍处理速度,防止出现毕业年级学生因受问题学籍影响无法毕业升学的情况。要加紧核实毕业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在毕业(结业)操作前完成所有毕业年级核查任务。
全国学籍系统将于7月15日零时清理未完成的毕业年级在办业务,并将通报有关责任单位(学籍主管部门、学校),我厅也将通报各地各校未完成毕业年级在办业务情况。
三、招生入学工作
各市、县(区)应在开学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自治区内招生工作自8月20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跨省招生(跨省就学)开始时间与区内招生一致,结束时间为10月30日,各市、县(区)应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准备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完成的,请提前向我厅基础教育处说明情况。区内招生升学,有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操作形式。统一招生是指预先指定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提供招生结果名单,可批量处理。自主招生是指学校在统一招生之外,自行进行招生处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处理应以统一招生为主。跨省招生升学,按毕业后跨省就学进行操作,在进入全国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在系统外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吴 晨 电话:5559081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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