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三)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先提升教育信息化兜底线、保基本、促公平的能力。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建设,积极推动“专递课堂”建设,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点开课率,提高教学点、薄弱校教学质量;推广“中心学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逐步使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大力推进“名师课堂”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以“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与一定数量的教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以名师带动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创新推进“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相关规定,鼓励、要求名校利用“名校网络课堂”带动一定数量的周边学校,使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广范围内得到共享,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四)加快探索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有效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加快制定数字教育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加大数字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确立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优质资源和通过深入应用拓展优质资源的机制。鼓励企业积极提供云端支持、动态更新的适应云服务、移动计算等新技术的新型数字教育资源。要通过“市场竞争+政府补贴”的机制大力培育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在生均公用经费中以“数字资源券”等形式列支购买资源服务费用的机制,将数字教育资源的选择权真正交给广大师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的作用,利用多种手段将资源提供各类教育机构,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学校免费使用。
四、坚持融合创新,拓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广度与深度
(一)创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模式,拓展信息时代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方式。要积极利用成熟技术和平台,统筹推进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空间要集成网络教学、资源推送、学籍管理、学习生涯记录等功能。要融合网络学习空间创新教学模式、学习模式、教研模式和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模式。鼓励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指导学生学习等活动;鼓励学生应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学习活动,养成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主服务的良好习惯;鼓励家长应用网络学习空间与学校、教师便捷沟通、互动,关注学生学习成长过程,有效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空间。要实现学生学习过程、实践经历记录的网络学习空间呈现;依托网络学习空间逐步实现对学生日常学习情况的大数据采集和分析,优化教学模式,以“人人通”的广泛、深度应用进一步体现“校校通”、“班班通”的综合效能。
(二)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互动,拓展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广大师生在日常教学与学习过程中根据需要广泛应用已较为成熟的各类信息技术、设备和工具,探索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与新工具。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根据师生需求积极研发、改造适应我国教情学情、符合教育教学改革方向与需要、用户友好、有针对性的信息技术、设备和工具。资源平台建设企业还应提供适应数字教育资源特点、满足师生需求的专用教育资源搜索引擎,进一步释放资源平台的应用效能。广大师生要将技术、设备、工具的使用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利用技术、设备和工具探索、创设适应信息时代特点的新型教学环境(如新型教室),创新教学模式,切实提升教育教学的现代化水平。
(三)大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学生信息素养,拓展师生适应信息时代需求的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依托信息技术营造各学科的信息化教学环境,促进各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深入、广泛应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新技术手段在教学过程中的日常应用,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探索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教育模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与创新意识,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具备重视信息安全、遵守信息社会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的素养。建立健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将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纳入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教学培训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课例和教学法的培训,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增强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使信息化教学真正成为教师教学活动的常态。
(四)加强网络安全,拓展教育改革和发展网络环境保障能力。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部署和法律法规,构建符合教育行业特色的安全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教育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和开放共享,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护,增强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整体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安全环境。
五、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动教育信息化全面发展
(一)加强统筹,全面推进各级教育信息化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区教育现状与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做好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化工作。东中西部不同地区要认真分析当前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与发展水平,深入研究教改需求,瞄准教育改革发展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本地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重点任务,并加强对地市、区县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指导。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省会及中心城市要率先实现国家规定的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率先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各级各类学校在教学、管理等方面深入应用,促进教育教学变革和教育管理现代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在有效对接国家平台的基础上着力建设具有地域特点的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有效衔接、深入应用“两平台”,加强对区域内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管监测、评估评价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支撑。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着力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指导和督导,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开展信息化教学,指导广大师生在日常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深度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同时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广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本校总体规划,制定教师培训与应用目标,在教学以及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作用。
(二)突出特色,协同推进各类教育信息化工作。基础教育要以“课标”修订为契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各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的深度应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总结“十二五”期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信息技术支持的教育教学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职业教育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实训教学水平,通过开发虚拟仿真实训教育应用软件,建设一批融汇仿真技术、体感技术等新技术的职业教育信息化实训基地;要开发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信息化课程,通过远程教学,同步操作直播等方式,提升职业学校日常教学水平。高等教育要通过消化吸收MOOC、翻转课堂等新型教育模式,创新高校教学、管理模式,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积极推动跨学校、跨地区课程共享服务,推动线上课程学分互认,促进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广泛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以信息化促进高校提升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推动跨校协同创新。建设好开放大学,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教育。要充分发挥资源平台和网络学习空间的作用,在资源平台上积极引入终身教育资源和学分银行机制,完善以网络学习空间为基础的学分认证、学分互认、学分转换机制,以学习空间贯通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六、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教育信息化治理能力
(一)加强领导,健全规范化管理体制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要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教育信息化政策法规的制定,明确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完善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制。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化工作。要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建立教育信息化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全面统筹本单位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要明确教育信息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业务应用推进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各主体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格局中的责任与义务,建立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问责机制,确保教育信息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合资源,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的重要作用,形成各方重视、合力推进的教育信息化发展局面。要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充分发挥教研、电教、信息中心、装备中心等教育系统各专业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优势,形成合力,为学校、师生等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在高校和具备一定规模的其他各类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机构。
(三)加强督导,形成制度化的评估机制。要制定针对区域、学校、课程、资源、教师、学生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相关评估纳入教育督导工作,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基本办学指标,各地要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设计要突出以教学为本,以应用效果为依归的宗旨。要全面实现面向区域教育信息化的量化督导评估和第三方评测,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问责依据,以提升各地区、各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四)完善保障,形成多元化投入支持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引导地方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力度,加强对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支持,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整体规划。要明确政府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中的主体作用,统筹推进实施教育信息化和“互联网+”、信息惠民、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要建立社会团体、企业支持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网络运营商建立面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使用资费优惠机制。要做到农村和城市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同步提升,并明确教育信息化经费在当地生均公用经费、教育附加费中的支出比例,形成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日常性、针对性投入机制。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的政策,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五)加强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的国际合作机制。要在进一步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优秀成果与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提出适合国情、解决实际问题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信息化进程,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教育信息化活动,在吸收发达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要加大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帮扶力度,支持企业、派遣专家在国际上传播中国教育信息化的经验和做法。
(六)明确责任,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协调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工作,明确网络安全岗位责任,网络安全工作的分管负责人、责任职能处室和技术支撑机构做到安全到人,责任到岗。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全体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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