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关于落实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省教育厅粤教规函【2014】248号文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韶教办【2015】5号)的要求,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厂矿)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按活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在统筹和推选的基础上,初步选定上课教师和课题,并填好《韶关市“优课”(“同步名师课堂”评选活动登记表》(附件),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工作方案(含登记表)报市教育局教仪站,便于市局对重复选材的项目进行调整。
二、各电教部门要认真落实“优课”的拍摄工作,缺少拍摄设备(自动录播系统或手动录播设备)的单位,必须多方筹集资金,购置设备,组建拍摄人员队伍,搞好录制培训工作。认真组建活动“管理员”队伍,抓好活动平台系统各项功能操作应用培训工作(网络教研、优课点评和审核推荐等)。
三、各教研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骨干和专家协助,支持评选活动,为名师提供教学资源,指导教学设计,并组织学科教师开展网络教研,对“晒课”进行点评,对优秀作品及时推广,促进教师提高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水平。
工作方案(纸质稿)报送地址:市教育局电教站
电子稿发送邮箱:gdpanxin@163.com
联系人:潘爱中(13509868990),吴秉键(13826333125,6919639)
韶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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